我国将严控新建硫磺制酸装置
严控新建硫磺制酸 据国家经贸委消息,凡是新建或改造的硫磺 制酸装置(包括单独建设或配套建设的)需经各级审批后,均应报国家石化局提 出行业意见后,上报国家经贸委批准,以统一归口,防止硫磺制酸装置的无序建 设和盲目扩大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进口硫磺的继续增长。
此外,进口硫磺应当本着优先考虑大型磷复肥基地和高浓度磷复肥企业的生 产需求的原则,以促进磷复肥产品结构的调整。对环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大、中 城市和地区,可适当选用硫磺制酸装置,但应从严控制建设规模。其他进口硫磺 制酸装置,应当主要建在沿海靠近港口的地区,以降低原料成本,真正体现进口 硫磺的优势。国内硫铁矿制酸企业,在国际硫磺价格走低时,可以考虑适当进口 硫磺进行掺烧,以降低生产成本。不要轻易将硫铁矿制酸改为硫磺制酸,从而失 去原料供应的灵活性。